有见

别记起来

我已经快要忘记方先生的样子了。
偶尔想起,脑中浮现的是一个小朋友的容貌。
记忆里每一帧的啊蔡都很好看,从阳光下走过来很好看,叫我阿轰的时候很好看,坐在教室里跟人谈话很好看,穿着浅蓝色衬衫很好看,接过我递过去的水的时候很好看。
但让我再见他,也是十分不愿意的。高一因为喜欢他做了太多犯蠢的事,到现在还心有余悸,没办法再去喜欢人。像游人说的:除非是所遇非良人,否则,对于我来说,喜欢过的总归都是割舍不下的。
之前有段时间怀疑过我真的喜欢过啊蔡吗,感觉很不真实。看了高一写的十六封情书才反应过来,不是不真实而是现在已经感受不到那种心动那种憧憬了。
应该是很喜欢才能写出那样,能甜到四年之后的我的文字吧。
我已经很久没有喜欢人了,看了那些很想有那么一个人。

 
2017-09-07
/  标签: 不可说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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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遇到过很多人 但是到最后都在人群中走散
我想喜欢一个人 但是小心翼翼
最后也没有在一起